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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1-01-31 19:15:21 作者:GBWindows 來源:濟南市人民政府 閱讀:3801內容摘要:全面推廣高星級(二星級及以上,下同)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等符合生態發展、節能減排及改善群眾居住環境目標的高標準建筑形式。鼓勵推廣BIM(建筑信息模型)與綠色建筑融合應用、建筑墻體保溫與結構一體化等新技術、新工藝。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為深入推進我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促進建筑行業新舊動能轉換,加快打造“五個濟南”,根據《山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省政府令第323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產業發展,建設功能完善、綠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質建筑,不斷改善城鄉居住環境,提升居民居住體驗。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有效提升市場主體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加快綠色建筑關鍵技術和標準研發應用,推動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成果轉化。以城鎮綠色建筑發展為重點,逐步向鄉村綠色建筑延伸,推進城鄉綠色建筑全面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推廣綠色建筑。堅持綠色低碳理念,編制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專項規劃,推動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建設以“碳中和”為核心的綠色城市。加快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綠色城市示范區建設,深入推進國家級、省級綠色生態城區和綠色生態城鎮示范創建工作。編制農房綠色建設和改造推廣圖集、技術指南。“十四五”期間,城鎮新建民用建筑綠色建筑占比達到100%,其中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其他投資類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二)提升建筑綠色性能。全面推廣高星級(二星級及以上,下同)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等符合生態發展、節能減排及改善群眾居住環境目標的高標準建筑形式。鼓勵推廣BIM(建筑信息模型)與綠色建筑融合應用、建筑墻體保溫與結構一體化等新技術、新工藝。到“十四五”末,建設單位全面建立基于BIM的設計、施工、運維全過程管理平臺。(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新建住宅項目全面推行預制樓梯、樓板、非砌筑內隔墻、空調板、陽臺等裝配式部件。積極創建山東省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重點推廣區,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租賃住房、公寓(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醫院、學校、大跨度及大空間和單體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裝配式方式建造;積極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和農房建設。推動地下建筑采用裝配式技術建造。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部品生產、質量監管等環節標準體系建設。開展裝配式建筑預制構件生產企業信息登記和星級評價,打造涵蓋全產業鏈的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到2022年,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四)提高建筑節能水平。到“十四五”末,全市街道(鎮)以上規劃區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和農村地區新建社區全部執行現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大力推廣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圍護結構保溫隔熱、雨水回收利用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節能技術。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項目應當至少利用一種可再生能源,鼓勵具備條件的既有建筑應用可再生能源。新建高度在100米以下的城鎮居住建筑、農村社區以及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應當按規定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能耗監管系統建設,建立公共建筑能源系統運行調適制度,推行專業化用能管理。鼓勵建筑領域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建筑能源服務產業發展。(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
(五)推廣綠色建材和綠色施工。鼓勵利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和經無害化處理的工業再生材料發展綠色建材產業。完善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健全綠色建材市場體系。在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城區(鎮)、裝配式建筑等項目中率先采用綠色建材。實施綠色施工示范項目創建活動,將綠色施工列入工程建設領域評優、評獎、信譽評級及示范立項的必備條件。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機關辦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部采用綠色施工方式建造。到“十四五”末,全市街道(鎮)以上規劃區內綠色建材應用比例不低于40%,城鎮新建建筑和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實施綠色施工比例達到60%。(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局)
(六)打造綠色建筑產業集群。做大做強綠色建筑方案設計、綠色建材研發生產、綠色施工、綠色建筑運營管理等綠色建筑產業鏈條。重點培育綠色建材產業、綠色建筑環境設備制造業、綠色建造業、綠色建筑科技服務業、綠色金融、綠色建筑商貿和會展業等產業,構建完善的綠色建筑產業鏈網。加強綠色建筑產業、建筑工程業及房地產業間聯動,打造具有鮮明地區特色、較強輻射力、生態效益高的綠色建筑產業體系。(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支持政策
(一)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研究開發綠色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以下簡稱“四新技術”),提高綠色建材利用率。相關研發費用可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二)通過驗收的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等項目獲得區(縣)級以上行政機關或依法設立的群團組織合規設立的表彰、獎勵或被評為示范項目的,其建設單位可獲得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加分。(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在滿足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城鄉規劃要求的前提下,采用裝配式外墻技術產品的建筑,其預制外墻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3%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相關部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予以落實。(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四)在我省現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基礎上,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提高20%、外窗傳熱系數降低20%且設計符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高星級要求的建設項目,達到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城鄉規劃要求的,最高不超過其地上建筑面積2%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相關部門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予以落實。(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五)在我省現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基礎上,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提高20%、外窗傳熱系數降低20%且設計符合健康建筑評價標準中高星級要求的建設項目,達到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城鄉規劃要求的,最高不超過其地上建筑面積1%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相關部門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予以落實。(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六)符合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要求的建設項目,達到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城鄉規劃要求的,最高不超過其地上建筑面積3%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相關部門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予以落實。(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七)符合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設計標準要求的建設項目,其預制部件部品購買資金可計入工程開發建設投入資金。投入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且已完成基礎工程,并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各撥付節點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可下調10個百分點。(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八)對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的建筑單體,在建設單位合理組織分段、分項驗收的前提下,相關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核查,確保在隱蔽工程完成前達到標準要求。(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九)明確建筑垃圾排放限額標準,開展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公示。在重污染天氣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期間,裝配式等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可從事除拆除、土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涂粉刷等之外的作業。(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
(十)對不接入市政供熱管網、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且可再生能源供暖設備裝機容量占供暖系統設計熱負荷60%以上的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建設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其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供熱配套費額度的資金獎補,具體獎補政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十一)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實施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的,按規定折算附屬綠地面積。(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二)鼓勵優勢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設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新型研發機構、工程實驗室,加快推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關鍵技術、重大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推廣,無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技術產品通過省級組織的專家技術審查后,審查意見可作為工程設計、圖審、施工、驗收依據。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同一套型可設計多種戶型供購房人選擇,通過審查的設計文件作為工程驗收、房產測繪依據。(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十三)各區縣(含濟南高新區、市南部山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下同)統籌安排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資金,重點用于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與推廣;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相關標準制定;高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的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清潔能源取暖、綠色生態城區(鎮)等示范;裝配式建筑項目、產業基地及區域示范;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宣傳、公共信息服務等工作。(責任部門:各區縣政府)
(十四)將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建設項目納入綠色金融重點支持范圍,鼓勵銀行和地方金融組織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項目通過開辟綠色通道、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信貸融資成本等方式給予支持。(責任部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管部、萊蕪銀保監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深化對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的思想認識,根據各自職責,認真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加快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嚴格過程監管。要強化建筑項目全過程監督檢查,對未滿足規劃條件及本實施意見相關要求的建設項目,依法追究相關單位責任,達到失信標準的,依法依規錄入企業信用信息。
(三)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形式和載體,利用專題培訓、專家講座等多種形式宣講解讀相關政策,提高社會各界對綠色建筑的認同度,營造良好氛圍。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濟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聯系電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綠色建筑節能與科技處,66603691)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濟南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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